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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师德的缺失与规范
时间:2009-03-02 16:20:00   点击:36


论高校师德的缺失与规范

许浩
 
摘要:师德滑坡日益严重,如何促进高校教师精神境界的提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师德在本质上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师德的实现需要必要的他律辅助。文章分析高校师德的缺失表现及其原因,提出了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方法与措施。
关键词:师德;缺失;规范
 
    教师肩负着传播人类文化精粹的重要作用,是人类文化的传递者,而师德是教师的灵魂。一系列发生的极端校园弑师事件,教师这个职业夹杂着几许悲凉,一度被人称为是“危险职业”。不可否认,一些高校教师随着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的渗透,人生价值开始发生倾斜,变得见利忘义,甚至可以利用教师的良好声誉和职业特性挖空心思赚钱牟利,师德严重缺失乃至丧失,促进高校教师精神境界的提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    一、高校师德的缺失表现
​    1、职业伦理缺乏
    不少教师是打工者的心态,和学校的关系简单定性为雇用关系。有些教师只教书不育人,把自己变成了毫无灵性的教书机器;学术研究追求功利性,热衷于能够在短时间内带来较大市场价值的学科和项目,喜欢拉关系,跑课题;“官本位”思想严重,日益与利益集团勾结,成为他们的代言人,醉心于“行政权威”的追逐、顺从,坠入一种急功近利的平庸情趣中。在这种教育观念的影响下,教师队伍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人生理想趋向实际,价值标准注重实用,个人幸福追求实在,行为选择偏重实惠”。一切以商业化的规划对自身价值进行衡量,以能否带来经济效益作为自己是否成功的标志,道德操守要求的职业日趋淡化与泛商业化。
    2、奉献意识模糊
    责任是人文精神的核心内容,本身就是生命的一种严肃。责任感首先来自于对自我的负责,它包括对自己的身体,对自己的思想、对自己家人、对自己职业负责,由此推之于他人与社会,承担起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承担的责任。但是,在高校校园里,泛滥着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思想。一些教师思考问题和行为的出发点都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不顾他人的利益,只图索取、不讲奉献,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只讲个人利益,不讲国家利益和社会奉献的。一个没有奉献意识的教师表现出来的倾向是人生意义和价值的困惑,是非观念的模糊,道德情感的虚无,教育工作的推诿应付等等,直接导致教学效果的降低,自然无法对学生产生积极影响力和感召力。
    3、学术不端泛滥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窜改数据和剽窃三种行为。但是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但是像中国当前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这不仅表现在违反者众多、发生频繁,各个科研机构都时有发现,而且表现在涉及了从院士、教授、副教授、讲师到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导致了学术造假、学术泡沫、学术舞弊、学术贿赂和学术交易泛滥成灾,违规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学术不端行为正是其学术道德败坏的表现。高校教师还是研究人员,为了追逐个人的名利,不劳而获而顿起邪念,如果对其宽容而不清除,不仅教师整体形象大受影响,校园的学生更是深受其害,而且可能侵蚀到国家的肌体,大学可能成为腐败的温床。
    4、师生关系紧张
    众所周知,师生关系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的好坏、培养目标的实现与否。老师批评如今的学生冷漠麻木、学风很差;学生指责如今的老师漠视学生,功利心太强。现在大学师生关系引发的事让越来越多的人瞠目结舌,师生之间好像成了学费与薪水的交换。老师在学生眼里没了神圣感,学生对老师没有敬畏感。大学校园里,师生之间的交流方式,除了课堂上的提问与回答之外,课下的交流已经从面对面变成了短信与邮件。教师对教学敷衍,对学生疏远;学生对老师不尊重又不信任,太多畸形的师生恋把教师演变成“防火防盗防老师”的“三防对象”,甚至会把老师正确的严格的要求看成是对自己权利的压制、侵犯,从而采取过激的行为。
    二 、原因分析
    1、社会大环境的不良因素影响
    市场经济是把双刃剑,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是造成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并不必然导致道德堕落,可是社会转型期即新旧体制交替碰撞而产生的各种思想行为纷呈,各种道德价值取向错综,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自发性和无序性经济行为一时难以避免。 政府部门和领导“不顾高等教育本质的属性,不顾大学的天然本职的使命,把大学当成了市场经济的附庸”。 市场经济以追求物质利益为动力,忘记大学的使命。大学以追求真理、追求科学、追求进步、追求光明作为自己终极的使命,这就要求大学与社会的现实利益保持一定的距离,与市场保持一定的距离。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不少领导为了政治或者政绩需要,趋向功利化——“唯成果是举”的学术评价体系催动了学术浮夸之风,资本和权力渗透加剧了师德的滑坡和学术腐败。
    2、高校缺乏基础的师德教育
    近年的大规模扩招,一大批新进的教师都是研究生毕业的。然而,目前培养研究生的制度存在着缺陷。比如,政治理论课大讲西方思潮,少有道德伦理和职业伦理教育;研究生要毕业得有论文发表,没出校门就开始文钱交易,即交付所谓版面费给刊物以换取论文的发表。这样的规定造成了一些研究生两大道德阴影:一是泯灭了对学问的敬畏心,原来对学问高山仰止的崇敬心理就会荡然无存;二是摧毁了对学问的信心,因为他们明白论文的发表主要不是其本身的学术价值,而是由于支付了相应的金钱。对学问既没有敬畏又没有自信,无疑是不可能养成良好学术道德的。所以,当他们中间的一些人成为大学教师时,就驾轻就熟地用研究生时代的办法来开启自己的教师生涯,有的走上抄袭、剽窃之路,有的甘当雇主“枪手”。如果不认真检讨作为大学“准教师”的研究生培养制度中的缺陷,那么我们在大学教师中弘扬师德是缺乏基础的。
    3、高校本身没有建立师德的考核机制
    现在的教育体制导很成问题,大学城或多校区分离的状况让师生交流非常困难;频频的工作量考核让教师自顾不暇。很多老师把育人放在次要位置,把个人科研放在首要位置,一上完课就去“搞所谓课题研究”。搞科研可以拿项目、得经费、评职称。有的教师身在曹营心在汉,教学是“副业”,对课堂、对学生就是匆匆应付,完课就去搞第二职业。一切利益化,使老师越来越不看重学生,越来越无视学生的情感。对于学校教师各种不端的行为,我们惯于用批评或道德谴责代替法律惩处,甚至学校和学院领导采取纵容或包庇态度,缺乏监督惩罚管理机制的形同虚设,让少数人在利益驱动下彻底抛弃学术良知和职业道德。
    三、高校师德的规范管理
    教育工作,从本质上来说,比传授知识和技艺更重要的应该是高尚的精神追求、丰富情感的培育和高雅气质的提升。因此,如果一个老师在生活中缺少理想的追求,工作中没有崇高的价值取向,庸俗低级,唯利是图,那就不可能完成社会所赋予教师的历史使命。
    1、高校对教师的权利和教师的义务明确细化
    在《教师法》 中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同时,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相关法规制定随意性大,不全面、不具体。根据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原则,建议将上述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细化,并有违反的处理措施。可在目前的《教师资格条例》与《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教师资质标准》,《教师资质标准》是衡量现任教教师和未来教师是否达到最基本条件的规定。
    2、界定不道德行为,明确责任
    所谓不道德行为,就是个体在一定的道德意识的支配下,经过意志抉择所发生的有损于他人或社会利益的行为。教师不道德行为的主要表现:1、体罚和变相体罚。2、精神虐待。精神虐待有语言虐待和歧视虐待。此外,还包括不良、不检点、不胜任、不负责任等行为,如未经许可的校外兼职,与在校学生发生恋爱或性行为等。高校应该设立师德督导巡视组,进行不定期的问卷调查,建立师德监督网站,对教师师德加以示范和警戒,营造师德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鼓励教师自我加压,严格自律,严惩学术不端,对不合格的老师予以“一票否决”。 武汉某高校《教职工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在师德方面明确规定,“不准与学生建立恋爱关系”。据此,该校日前做出决定,解聘一名与学生有恋爱关系的教师。
    3、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高校师德建设关键还是靠有效的制度,建章立制。学校规章的法律约束力来源于高校内的局部民主基础和大学成员契约性权利让渡,它的制定必须是大学成员的集体意思表示,在课程编制参与权、教学安排选择权、教育决策知情权、专业发展自主权等方面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因此,在学校规章的制定程序上,教师的管理制度由选举产生的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定通过,才能够体现规章制定的民主基础,并保证规章的可操作性和合法性。探索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改革官僚化的管理方式,教师的考核要科学量化,杜绝形式主义;认识师德建设的艰巨性与长期性,关注教师应有的经济物质权利和民主权利。正如库利 (Cooley, C•H•)所说,“个体如果面对一个他觉得不能信任的人,他会在付出爱和奉献时退缩,同样,他也不会对一个不稳定的职位付出忠诚。”如果教师感到他们不能对学校的管理表达自己的意见,感到自己的工作条件不利,无法发挥自己潜能和才智,那么,他们就很难在工作中表现出巨大的热情和努力,也难以激发其专业发展的动机,从而出现职业生活中的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师德在本质上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师德的实现需要必要的他律辅助。但是,过度的、强制性的他律则会泯灭人性中内在的自律精神,使人的自律失去生长和发展应有的空间。教师的职业道德,在本质上是需要教师发自内心的对专业的热爱和忠诚,需要在职业良心、职业义务感等道德自律精神的驱动下实现的。只有当外在的各种制度将管理、激励、教育、惩罚的触角伸进教师工作生活的每一块空间,对教师的日常行为进行有效界定和规制,同时,又尊重教师应有的专业自主和专业自由。在这样制度化的专业生活情境中,师德的实现就有了可能。

(作者系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工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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