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转发《关于深入开展“湛江工匠”推荐学习活动的通知》(湛工总〔2017〕33号,见附件)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湛江工匠”宣传人选的推荐表、工作场景图片2-3张、事迹材料(300字以内),加盖公章后报教育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26室),
电子版发至邮箱gh@gdou.edu.cn。
联系人:柯俊宇 陈志新 联系电话:2383189
教育工会
2017年6月13日
附件:关于深入开展“湛江工匠”推荐学习活动的通知 (湛工总〔2017〕33号)
关于深入开展“湛江工匠”推荐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中央、省驻湛和市直单位工会:
为加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广大职工热爱工作的职业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在全社会营造“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新风,进一步叫响做实“湛江工匠”品牌,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湛江工匠”推荐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安排
推荐学习活动从2017年6月开始,2017年12月结束。
(一)寻找“湛江工匠”。各级工会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湛江工匠”寻访活动,及时发现身边“湛江工匠”,努力做到大中小企业全覆盖、公有非公企业全覆盖、在职退休职工全覆盖。
(二)推荐“湛江工匠”。各级工会开展“湛江工匠”推荐活动。请于7月20日前将推荐的“湛江工匠”宣传人选的推荐表(见附件)、工作场景图片2-3张、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经推荐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传真件均可)后,上报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和经济工作部。
(三)宣传“湛江工匠”。在各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综合考虑上报人选情况,遴选确定“湛江工匠”宣传人选,在市总工会网上公示,并组织市内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学习“湛江工匠”。各级工会根据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组织指导基层企业工会开展以学习“湛江工匠”为主要内容的学习交流会、征文、感言征集等活动,使工匠精神深入职工群众中间。
二、“湛江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标准
(一)有爱国忠诚之心。信仰坚定、爱国忠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诚事业,忠诚国家,爱国报国,把实现个人梦想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人生价值。
(二)有理想成就之志。理想信念坚定,树立崇高目标,力争做行业、领域第一的信念和追求,不忘初心,坚守初衷,心无旁骛,不懈追求,专心执着朝着既定理想目标前进。
(三)有完美、一流之追求。立足本职岗位,精益求精,刻苦钻研,守正出新,在技术创新的道路上不断超越自我,追求卓越,争做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劳动者,掌握本行业顶尖技术。
(四)有敬业、负责之态度。发扬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守信负责,德艺双全,淡泊名利,服务企业、奉献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自身的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积极传播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理念,在平凡工作和生活中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五)有创新、开放之精神。坚持创新突破的理念,勇于打破陈规,善于求新求变,敢于大胆革新。在工作中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辟新境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湛江工匠”推荐学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在基层广泛开展,吸引广大职工踊跃参与,不断扩大 “湛江工匠”品牌影响力。
(二)注重学习宣传。要以推荐学习活动为契机,以“湛江工匠”的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充分运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展示“湛江工匠”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向“湛江工匠”学习,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联系人:陈少霞,电话:3210545,电子邮箱:
635987234@qq.com;经济工作部联系人:吴茵,电话:3210546,电子邮箱:353944420@qq.com。
中共湛江市委宣传部 湛 江 市 总 工 会
2017年6月7日
“湛江工匠”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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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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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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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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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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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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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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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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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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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工会、县(市)区总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