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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师德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的通知
时间:2016-05-19 10:49:00   点击:36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探索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15〕5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2016-2017年度师德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全校党政干部、教师。

二、研究内容(供参考)

1.建立健全广东海洋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研究。

2.广东海洋大学师德建设途径、机制和载体创新研究。

3.广东海洋大学师德水平考核方法研究。

三、课题申报与审批

申报人员可依据以上参考课题自拟研究课题题目。教育工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课题进行评审,评审出的课题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批准立项后予以公布。

课题申报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30日。书面申报材料(1式2份)报教育工会办公室(湖光校区行政楼526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教育工会邮箱gh@gdou.edu.cn。

四、课题管理

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度。教育工会进行宏观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检查和验收。课题主持人要有探索创新的思路,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课题经费

课题经费1500-5000元。其中,提交研究论文(未公开发表)的课题资助1500元,论文在普通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课题资助2500元,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的资助3000元,在CSSCI核心期刊(含扩展)发表的课题或研究成果被学校在师德建设实际工作中采用的资助5000元。

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研究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所需的调研差旅、打(复)印资料、论文发表等开支,不得用于与研究无关的事宜。

各研究课题的经费,须在结题后由课题主持人签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六、课题结题和有关要求

(一)课题研究结题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研究完成后应及时向学校教育工会申请结题,逾期不再办理。

(二)每项课题应取得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包括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提供具有较强指导性的高质量的论文及调研报告等。

(三)发表的论文课题经费来源须注明由广东海洋大学教育工会资助,或写明是广东海洋大学教育工会师德建设课题。

 

 

附件:

1.2016-2017年度广东海洋大学师德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书

2.2016-2017年度广东海洋大学师德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结题申请书

 

 

广东海洋大学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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