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今年4月下旬召开。根据教育部32号令及《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广海大党〔2014〕15号)的规定,为保证“双代会”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现将本次大会提案和议题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
(一)提案人必须为本届“双代会”正式代表。
(二)提案由1位代表作为提案人,2位或2位以上代表作为附议人。
(三)提案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管辖范围。提案由案名、提案类别、案由案据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四部分组成。一事一案,表述准确。提案表(见附件1)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四)提案表由所在代表团团长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行政楼526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ghsdh189@126.com。
(五)提案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大会召开前1日止。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发动本届代表撰写提案,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以及教职工的权益建言献策。
二、议题征集
(一)征集范围。符合《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文件、报告或事项。本次“双代会”议题征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
2.关于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
3.关于“创新强校”和其他重大改革;
4.其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议题确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大会秘书组会同学校有关单位、部门提出议题建议方案,经学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审议,报请学校党委审批。
(三)征集程序。各单位(部门)根据上述议题内容形成议题方案文件,认真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第四届“双代会”第二次会议议题征集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提交校工会(行政楼526室),电子文档发至ghsdh189@126.com。
(四)议题征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15日止。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本着为学校发展负责、为教职工负责、为“双代会”质量负责的精神,共同把“双代会”议题征集工作做好。
联系人:陈志新、柯俊宇;联系电话:2383189。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第四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表
2.广东海洋大学第四届“双代会”第二次会议议题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