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省总女职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培育好家风”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10-21 11:00:00   点击:36


[ 作者:admin ]

转发省总女职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培育
好家风”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女职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培育好家风”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粤工总女委〔2015〕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活动。
根据文件要求,请各部门工会女工委员组织开展“我爱我家——好家庭随手拍、好家训亲手摘”征集活动,鼓励女职工用手机拍摄幸福和谐的家庭生活情景,阅读并摘抄优秀的家训格言。要求手机摄影注意表现立意、角度,文字摘抄注意选择精华句段,体现思想内涵,并同意由市、省总女职委安排在相关媒体上刊出。
请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手机摄影作品、家训摘抄文字(报送的摘抄文字每段不超过150字)及汇总表(附件1、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通过Q传或发邮箱ghngb161@126.com)报送到工会女工部,以便统一上报市、省总进行评选。
    联系人:傅学丽。
    附件:
    1.我爱我家好家庭随手拍作品汇总表;
    2.我爱我家——好家训亲手摘作品汇总表  

 

                            教育工会
                              2015年10月20日

附:
 

 

广东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粤工总女委[2015] 10 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培育好家风”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部分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女职工部或女职工工作负责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积极响应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号召,充分发挥我省工会女职工组织在促进幸福家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女职工在培育好家风行动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以良好家风引领社会文明新风,省总女职委决定在全省广大女职工中进一步开展“培育好家风”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行动
    ㈠ 充分利用女职工教育培训阵地举办“女职工家庭美德教育课堂”,将好家风教育纳入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
    充分利用各级工会女职工培训阵地,如女职工周末学校、流动课堂、女职工夜校、“爱心妈妈小屋”等多种平台,开展家训家风专题研讨和交流。围绕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反对家暴等主题举办“女职工家庭美德教育课堂”,大力提升女职工培育良好家风、建设和谐家庭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要在课堂培训中融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家风建设中,引导女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念,建设学习型家庭,促进家庭成员成长。     
    ㈡ 积极借助网络平台,举办“我爱我家——广东省女职工好家庭随手拍、好家训亲手摘”征集评选活动,选树优秀典型传递好家风正能量。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开展“我爱我家——好家庭随手拍、好家训亲手摘”征集活动,鼓励女职工用手机拍摄幸福和谐的家庭生活情景,阅读并摘抄优秀的家训格言,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和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以及工会板报、橱窗、公示栏等宣传文化阵地,展现女职工美好家庭生活,倡导女职工良好家风培育理念。省总女职委将对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提交的女职工摄影作品、摘抄文字进行统一评选,评出优秀作品在《南方工报》、《广东工运》、省总网站、省总女职工工作网站、各单位“爱心妈妈小屋”宣传板上刊登,并予以通报表扬,推动好家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家庭和美、社会和谐影响、带动广大女职工传递家庭美德,引领社会风尚。
    ㈢ 深化困难女职工家庭援助行动,为培育好家风提供保障。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深化拓展女职工关爱行动,将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和单亲特困女职工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通过困难女职工“两癌”普查和单亲家庭子女助学作为重点帮扶项目,帮助困难女职工及其家庭渡过难关,感受温暖幸福;大力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重点加强对困难女职工及其家庭的法律援助,通过立法参与、普法宣传、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途径,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树立新风范,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二、工作要求
    ㈠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深刻认识培育好家风、建设幸福家庭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将“培育好家风”主题实践活动与“中国梦·劳动美”、“千万职工大培训”、“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促进活动扎实开展,组织引领广大女职工争做弘扬好家风、传播正能量的践行者。
    ㈡ 体现特色,注重实效。以培育好家风为切入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做好“家”字上下功夫,紧贴女职工需求,调动女职工积极性,彰显女职工特点,通过积极组织女职工、家庭参加各类活动,弘扬家庭美德,凝聚向善力量,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
  ㈢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报刊、网络等各种传媒和女职工周末学校、流动课堂、女职工夜校、“爱心妈妈小屋”等阵地,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女职工在社会、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人人讲道德、家家创文明的良好活动氛围,引领广大女职工和家庭为推进社会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三、工作成果报送
㈠ 请各单位在2015年12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本市(区)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材料(活动场次、覆盖人数、特色经验等)、手机摄影作品10张、家训摘抄文字10条(报送的摘抄文字每段不超过150字)报送到省总女职工部。
㈡ 手机摄影注意表现立意、角度,文字摘抄注意选择精华句段,体现思想内涵。,并同意由省总女职委安排在相关媒体上刊出。
㈢ 省总女职委将在2015年12月30日前组织专家对送报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批优秀作品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有关媒体刊登。
㈣ 请各单位女职委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到省总女职工部邮箱:nzgb@gdftu.org.cn,联系人:黄芳、王荣光,联系电话:020-83871660(可传真)。
 
附件:1、2015年“我爱我家——广东省女职工好家庭
         随手拍”报送作品汇总表
          2、2015年“我爱我家——广东省女职工好家训
             亲手摘”报送作品汇总表
 
 
 

 

                   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5年10月8日

 

上一篇:转发《转发省总工会关于申报第二批“工会培优计划”资金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5年“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征文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