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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四届三次“双代会”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或答复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7-07-07 15:48:02   点击:36


四届三次“双代会”代表、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
  四届三次“双代会”共收到各代表团分组讨论的原始意见建议125条,经拆分整合后共归纳为83条。根据关志强书记的批示和主席团会议意见,大会秘书组将各代表团意见建议按职能分工分别函达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现将有关职能部门的办理或答复情况公布如下,以更好地保障“双代会”代表和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
广东海洋大学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广东海洋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四届三次“双代会”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或答复情况
  一、报告修改类
  ◆关于《学校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
  
1.报告第21页倒数第6行,清理校内规章制度586项,现行有效437项+宣告废止148项,总和不相等;不认同第24页中“成绩不讲没影响…”这句话的表述,同时学校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加上——硕博招生的数量、质量需要提升,硕博点的扩大应上升为学校工程。
  2.建议报告第32页建立完善“花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机制中,增加“高效有奖励”;第21页取消“取得东海岛生物研究基地土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证”,该项工作早就该完成,不应算为成绩;第32页努力打造师生满意后勤中,增加“园林绿化”内容。
  3. 报告中未提到中层干部的换届问题。
  4学校面临的形势与挑战部分中“关于中层干部问题”表述不当,配备不齐原因是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造成的,不是学校的原因,做为一条问题不合适。
  5.报告列举成绩较多,但指出的问题较少,对指出的问题分析得也不够透彻。
  6.报告过多强调学科建设,涉及专业建设、学风建设等本科教学工作太少,没有体现本科教学中心地位。
  7.希望报告能列举上年存在的问题,说明解决了的和还没有解决的等。
  8.《学校工作报告》和《学校财务工作报告》中关于到账科研经费不同。
  9. 报告应写进加强思政课建设,重视思政课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以引起广大教职工的重视。
  10.建议报告增加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党建工作等相关内容。
  11.2017年学校主要工作部分关于总体要求的表述问题。“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表述不准确不科学,建议修改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12.2017年学校主要工作中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部分,建议将建设停车场、学生电动车安全问题纳入;优化办学资源配置部分,建议将筹建一个容纳100-200人的学术会议报告厅纳入;抓好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分,如何应对高考招生改革带来的困难和压力值得思考。
  答复(校长办):《学校工作报告》共12条建议,已经吸收第1、2、4、9、11条中的部分或全部建议,并征求校长同意在《学校工作报告》中进行了相应修改。该工作报告已于6月5日由学校正式发文实施。
 
  ◆关于《学校工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1.第37页倒数第11行,“指导二级党组织成立师德建设工作小组”描述不规范,建议改为“推动二级党组织成立师德建设工作小组”。
  答复(教育工会):建议很好,用词准确。工会工作报告按建议修改后已发布在工会网页。
  
  ◆关于《学校财务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

  1.报告第12页“希望学校高度重视,继续催促寸金学院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结算合作办学学费,有效化解债券风险”,这句话存在主语不清的问题,需要修改;报告中多处关于对“寸金学院”催缴欠款表述不准确,应改为对“寸金教育集团”追缴。
  答复(财务处):情况属实,财务处已对报告进行修改,将“寸金学院”修改为“寸金教育集团”,修改语句表述为“希望学校高度重视,继续催促寸金教育集团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结算合作办学学费,有效化解债权风险”。
  2.建议把如何提高经费预算执行率的具体方法公布,同时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开辟绿色通道解决经费预算执行率问题。
  答复(财务处):财务处已在职能职责范围内采取了一系列提高预算执行率的措施,如:2016年5月制定《广东海洋大学专项支出项目库管理办法》,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2017年3月学校下发了《关于清理确认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对2014年以前的各类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实质性清理,以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统筹使用效益;制定了《广东海洋大学结余和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完善项目资金的结余结转,强化资金的统筹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于“如何提高经费预算执行率的具体方法公布”,各项目负责人一定要转变 “先定预算、再找项目”的传统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按照“提前申报项目、评审论证、入库备选、明确总体计划、细化分配、纳入预算编制”等“六个提前”的要求,才能实现提高经费预算执行率。
“开辟绿色通道”等事项,应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财务处将予以积极配合。
  3.为什么会节约6个亿经费?建议职能部门找出经费节余的原因,今后能更好管理、指导基层合理使用经费。
  答复(财务处):此种说法是错误的,也是不负责任的,财务处从来没有说节约6个亿经费。学校累计结存资金量近6亿,结存资金的原因主要有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预算编制不够合理、分配计划不准不细、职能部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缺失等原因,导致结余结转清理长期不足。
  2017年财务处制定了《广东海洋大学结余和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通过实施项目清理,学校收回并纳入2017年预算再安排资金1.58亿元,盘活了未使用的专项资金,解决了资金闲置问题;2017年将继续推进专项支出项目库的建设工作,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同时,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人之间的沟通,对其进行有效指导,以促进预算的有效执行,财务处将予以积极配合。
  4.为体现对本科教学的重视,建议扩大创新强校、教育教学改革、精品课程等项目的开支范围,否则立项的经费无法开支;取消指导、检查、联系实习不能乘坐飞机的限制。
  答复(教务处):对于我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教育厅专门出台了《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30号),学校根据上述文件专门制定了《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校财务〔2014〕9号),其中第十条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人才引进与培养经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维修维护费等。《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务〔2014〕95号))第十条中规定,“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经费属于学校教学建设专项经费,必须用于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调研费、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所用仪器、设备、资料、材料购置费,成果发表费、评审费、专家咨询费、评奖申报费以及与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其他经费支出,一律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具体支出范围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务〔2009〕93号)及《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30号)执行。学校针对“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经费具体支出范围已有明确规定,不能扩大经费开支范围。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实习(实训)管理暂行办法》,实习(实训)过程中,实行带队教师全面负责制,带队教师应与学生同行同住,不宜单独行动。
  实习经费应专款专用,最大限度用于学生实习,保证学生实习的需要。经与财务处等相关部门沟通,教师与实习相关的差旅费(包括带队指导、检查、联系实习),全部从专业与课程建设费开支。学校今年下达给学院的专业与课程建设费预算已提高了划拨标准。
  答复(财务处):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于上述学校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并遵循“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教学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要求,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已对相应的专项经费使用制定了明确的管理办法,请认真执行。
  5.由于创新强校工程已经安排了2017年教师境外培训经费,建议收回2017年学校财务预算中安排给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教师教学能力境外培训经费162万元。
  答复(财务处):在2017年校内预算中已收回了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教师教学能力境外培训经费162万元的安排。
  6.各类人员年均收入统计表中,建议教职员工的收入体现可支配收入,即扣除税金、五险一金等费用。
答复(财务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费用均属于学校对教职工的薪酬支出,将收入修改为可支配收入不能全面反映出学校对教职工的年均薪酬支出情况。
 
  ◆关于《校内业绩分配办法》的意见建议
  1.《办法》没有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管理岗非编人员的工作量一样或更多,但与在编人员的待遇相差太悬殊(现每个月到帐可使用的约1600元),本次分配办法应按实际定岗级别系数的100%划拨到二级单位。
  答复(人事处):我校四届三次“双代会”召开后,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第141次会议审议,同意《广东海洋大学校内业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试行1~2年,补充在管理岗的非编人员按照科员系数的50%发放业绩津贴。根据学校实际,非编人员人数较多,短期内实现同工同酬较为困难,随着学校的发展非编人员待遇将会考虑逐步提高。
  2.《办法》没有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建议辅导员、办公室岗位津贴要考虑分管的学生数和缺编等因素。
  答复(人事处):在2009年校内业绩津贴分配中,学院办公室和辅导员是按照学生数和办公室个数进行分配,本意是想体现“多劳多得”,但在实际实行中遇到很多阻力,拿不到行政平均数的学院意见很大,后不得不又给这些学院补足。在新的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也多方调研,征求大家意见,但是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好的方法能在津贴分配上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3.专业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主任等岗位工作较多,但没有相应的业绩津贴,建议考虑。
  答复(人事处):在《办法》的附件1第8条有专业负责人等发放津贴的标准。
  4.建议对《办法》再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学院意见进行修改,包括将工训中心等有技术职称的辅系列岗位非编人员纳入学校分切、分配范围,设备管理比例占比太少等。
  答复(人事处):实验辅助人员的工作量核计和酬金分切的工作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人事处会在《广东海洋大学校内业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试行期间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沟通,进一步调研和论证。
  5. 《办法》第73页,产假只发一个学期的校内业绩津贴,而产假是7个月,还有两个月的津贴怎么办?第77页增加贡献奖各占50%不合理,按学校现状,创新的贡献比不上学生规模的贡献,应该学生规模贡献奖比重提高,学生规模贡献奖应考虑师生比。
  答复(人事处):校内津贴是每个学期按照五个月计算,寒暑假没有津贴。产假七个月包含了寒暑假。创新强校贡献奖是用于奖励在学校发展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招生规模贡献奖用于奖励教学效果突出和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考虑到创新和招生在学校的发展中都起到很大的作用。而且是相辅相成的,所以各占50%。
  6.创新贡献奖和学生规模贡献奖,具体实施上难以落实,希望学校给出具体的指导性建议。
  答复(人事处):创新贡献奖和学生规模贡献奖在文件制定时已经过充分论证,具有可操作性。该项工作经多个部门配合后可协同完成,在具体实施上不存在问题。
  7.学生规模贡献奖的设立应当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的贡献考虑进去。这些教师承担全校的公共课和基础课,但学生却不属于教师所在学院,建议计算学生规模奖津贴时将上课学生数折算成本学院学生数;同时,《办法》中也没有看到提高合班系数的内容。
  答复(人事处):这个奖的名称是招生规模贡献奖,主要是对那些有招生的学院进行奖励。《办法》的附件1有提到合班系数,比照以前有所提高。
  8. 在同等情况下,学院办公室、辅导员相对机关管理岗应有所倾斜,而不是参照机关管理岗。如院办副主任工作量大,岗位低,建议提高该岗位的业绩津贴,增强吸引力。
  答复(人事处):无论是学院还是机关的管理岗,每个岗都有其相对应的职责,也有各自不同的工作压力,且管理岗的工作不好量化。
  9.中层干部配备不齐,工作由其他干部分担。补位干部的津贴要考虑,建议每学期补位3个月以上的干部,津贴要有所体现;同时院系调整后很多学院缺主任、副主任,都是指定普通教师承担相应工作,也应考虑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
  答复(人事处):该意见人事处已开处务会讨论,本学期会给主持工作的中层干部及学院调整后承担系主任、副系主任的老师以相应的岗位津贴。
  10.建议根据新文件按岗位、职级实际测算每类岗位、职级的津贴,并公布测算结果。
  答复(人事处):在《广东海洋大学校内业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试行期间,学校会对业绩津贴发放数据进行汇总统计,统计数据属部门保密数据,不宜公开。
  11.取消科研项目津贴,增加科研奖励津贴,执行国家和省项目劳务预算和绩效预算相关规定。
  答复(人事处):该意见的提出太过简单,缺乏具体理由和分析,可向科技处做详细沟通,在日后的文件修订工作会议上提出(科研津贴修订主要由科技处提供修改意见)。
  12.建议《办法》试行期为1年。
  答复(人事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第141次会议审议,同意《广东海洋大学校内业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试行1~2年。
  13.教学、科研、管理人才都是学校人才,学校对教学、科研的倾斜可以在教学科研经费方面加大投入予以体现。在校内业绩津贴分配上,要统筹考虑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的利益均衡,避免矛盾与对立。
  答复(人事处):教学科研经费不属于人事处管理范围。对关于业绩津贴分配的意见,接受代表的建议。学校业绩津贴文件在制定过程中,一直以来都遵循学校主导、单位自主、绩效优先、兼顾公开的原则,同时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工勤人员等不同人员的分配方面坚持全校发放一盘棋,向教学、科研人员倾斜的原则。
  14.行政人员按照相应职级教师平均津贴的90%发放不合理。全校估计只有20-30%的教职工享受到科研津贴,按照分配方案,教职员工尤其是中级技术人员都是属于被平均的,这会严重挫伤中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答复(人事处):管理津贴的计算办法是:管理人员的人均管理津贴=全校教学科研人员人均教学科研津贴*90%。并不是相应职级教师平均津贴的90%。而且对计算办法中的教学科研津贴有所限制,并非全部的教学科研津贴。
  15.高水平大学必须要有高水平的管理,对管理干部的成长、培养和待遇方面要给予足够重视。纵向比较,从2009年到现在,按当时的设计教学工作量的百分之九十,管理人员的奖金只有教师的百分之五十四,偏低;横向比较兄弟院校,我校管理干部的收入还是偏低。建议人均管理津贴提高至人均教学科研津贴的100%。
  答复(人事处):与以往相比,《广东海洋大学校内业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管理人员的酬金水平,解决了我校管理人员长期严重偏低的问题。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学校将会在文件试行期间向兄弟院校(尤其是高水平大学)进行调研了解相关情况。
  16.须考虑行政人员和实验人员的特殊性,如教务工作量大而津贴较少,建议考核标准应按照具体科室的实际工作情况而定。实验人员的酬金标准也较低,实验人员既按行政坐班制进行考核,却又按业绩拿津贴,这样的双重管理和双重标准不合理。
  答复(人事处):我们会把代表们的意见反映到相关部门。
  17.限制学院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完全正确,但院领导津贴只拿行政处级的56-70%没有道理。理由:一是学院行政的管理工作量不亚于任何行政岗位的领导;二是限定工作量后业绩津贴会低于同级别的行政领导津贴。
  答复(人事处):学院教学院长和副院长的岗位是属于专业技术岗,并非全职管理干部,拿行政处级的70%,我们是经过多次调研研究决定的。
  18.用平均数来比较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津贴的多少不够准确,因为专业技术人员副高以上职称多,而管理人员科级以下职务多,会导致平均数被拉高和拉低的情况,可以采用中位数的方法进行统计。
  答复(人事处):听取代表的建议,待日后对业绩津贴相关数据测算时再做进一步论证。
  19. 建议提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待遇,非事业编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应体现在校内业绩津贴分配上。如可以按岗位系数全额发放津贴。
  答复(人事处):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校内业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的规定,只有补充在管理岗的非编人员按照科员系数的50%发放业绩津贴,其他岗位的非编人员暂不考虑。学校非编人员人数多,类型杂,非编人员待遇的调整学校将会统筹考虑。
  
  二、学科建设类
  1.分类分层次推进学科建设,重点发展海洋、水产,但其他学科也要协调发展,农科一个专业一个实验室,如何培养学生?
  (待转相关职能部门答复)
  2.启动风景园林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我校正在申报风景园林硕士点,没有本科专业支撑。今年深圳大学、惠州学院、东莞理工均获批风景园林本科专业。
  (待转相关职能部门答复)
  
  三、教育教学管理类
  1.建议教务处把毕业实习经费下拨到二级学院使用。
  答复(教务处):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实习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实习经费(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经费)是教学经费的一部分,用于支付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设计等教学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请仔细查阅财务处每年下达的预算文件,从2002年开始,实习经费已由财务处按照相关标准直接下达到学院,开支由学院行政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批,按学校财务相关要求审批。教务处并不负责学院经费的使用。
  2.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方面、“易班”的建设等方面,学校各部门参与度不够,仅仅要求辅导员要怎么做,没有要求学校的其他部门参与建设,也没有对这些单位参与建设的具体考评办法。
  答复(学生工作处):一、2016年5月,我校与省厅签署了易班平台共建协议,正式成为易班全省首批试点高校之一。为落实试点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学校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全校易班建设工作会议,成立了易班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了《广东海洋大学易班试点建设方案》,组建了易班发展中心和易班学生工作总站等组织机构,同时设立专项经费以保障易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网络化背景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努力寻求一个长期的、有效的载体,用来凝聚大学生、吸引大学生、留住大学生,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常做常新,因此我校积极引入易班平台是应势而为,必定大有可为。但在易班建设和推广初期,必须要考虑平台内容的完善性、功能性、相关团队专业化建设程度以及学生个体使用习惯等因素,这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沉淀,不宜急功近利式的行政强压。
  三、校易班发展中心正在积极制定各单位参与易班建设的具体考评办法和奖励细则,目前已完成初稿撰写和意见征求工作,将尽快修改完善后付诸实施,未来也计划每一学年举办一次全校性的易班总结表彰大会。今后学校各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31号文件)精神,在校易班建设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团结一心、努力担当、通力合作,建设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大格局,更好地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贡献。
  3.辅导员工作边界不清、责任不清;辅导员整天忙于事务性的工作,根本没有时间思考并规划好如何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利于辅导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回复(学生工作处):教育部2006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指出,“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换言之,高校辅导员最重要的职能和主业还在于做好学生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但目前我校辅导员确实承担着大量的非学生工作之外的日常性事务工作,使辅导员难于更好的立足于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去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其中,很多方面是由于人们包括高校从业人员对辅导员角色的认识偏差导致的,是值得纠正的。辅导员不是万能者,不能把不属于辅导员本职工作的其他工作附加或推给辅导员。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是教书育人的承担者,学校要努力构建全员育人的校园氛围。
  从学生处的部门职能而言,一是响应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号召,正在配合教育信息中心开发学生事务管理系统、电子迎新系统、易班等电子平台,简化办事程序,避免重复性的日常事务压力;二是加强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培训和政治素养提升,加大对辅导员工作的服务扶持力度,加快辅导员的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为学校推进高水平建设步伐提供支撑。
  4.我校信息化管理水平比较落后,致使工作效率较慢。如考勤、学生入学、学生毕业、学生宿舍出入多为人工管理;教学管理系统也经常出问题、不利于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加强信息化、电子化建设。
  答复(教务处):我校一直致力于提升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目前我校使用的教学管理系统是学校面向全国招标后购入的。
  本学期由于学校多次断电从而导致服务器无法正常启动甚至硬盘损坏,进而导致教务系统不能正常登录。关于断电问题学校已非常重视并且已规划配置安装应急发电机组,发电机组建好后系统可稳定运行。
在学生选课期间登录系统确实比较拥堵,当大量同学选课、评教、老师录入成绩时,就会产生网络堵塞,这种情况,就如高考成绩公布后第一时间查分出现的状况类似。教务处尽量将学生选课、教师录入成绩错开时段进行。据了解,学校已有规划做硬件负载均衡,建好后能有效的解决网络拥塞问题,以及提高服务器的响应速度。
  5.建立电教课室管理制度,定期更换投影仪(3-4年),保证投影质量。
  答复(教育信息中心):这一意见很好,我中心针对多媒体课室(即电教课室)管理已于2013年11月5日发布了《广东海洋大学多媒体课室设备管理系统》,同年11月13日出台来《电教部工作管理规范》,执行至今,多媒体课室得到有效的管理,今后我中心还会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进行持续的改进,以保障一线教学。
  近几年,学校十分重视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更新换代,投入了一笔笔资金,之前的改善效果也是看得见的。定期更换投影机是必需的,也一直这样做,更换周期定在5-6年,3-4年更换一次故然是好,但成本太高。这学期以来投影机图象质量不好,教师多有反映,其原因是去年计划更新的投影机和需更换的投影机灯泡迟迟未能采购到位,投影机严重超期带病工作造成的,直到最近更换了灯泡,投影效果得到改善,等到假期新一批投影到位后,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6.建议学校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岗位人员的考核力度,对教学人员承担的教学任务过多的情况要加以控制,确保教学质量;同时要调动教师参与课堂教学之外的其他工作积极性,比如教师参与实验室申报、联系实习等工作积极性严重下降。
  答复(教务处):各学院教师数量、教学任务差距较大,学校很难提出承担教学任务上限下限的统一要求。学校规定了考核工作量的最低要求,在《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20号)中对年度考核工作量有明确规定,教学、科研、实验技术人员年度额定考核工作量为300标准课时。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及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考核办法,对承担教学任务过多或过少的情况加以控制。
  指导学生实习是教师教学应当完成的教学环节,各学院应统筹规划,指派教师做好联系实习的工作。
实验室申报及联系实习的激励及考核措施,请向人事处提出具体建议。
  7.教师课堂教学要担当起课堂第一管理者的责任,对学生上课玩手机等课堂纪律问题要重视起来;同时教学与科研是教师的岗位职责,都应有适当的工作量,不能以教学工作取代科研工作。
  答复(教务处):根据《广东海洋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82号),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重视课堂纪律,对学生上课玩手机等情况必须及时制止和批评。各单位应加强教师的教育管理,对于只负责上课,不重视组织教学的教师,学院应进行批评教育。
教学与科研是教师的职责,如何考核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两方面工作量如何协调,请向人事处提出具体意见。
  8.部分调整或新设的专业没有设教学系,工作难开展、影响评估工作。
  答复(教务处):教学系的设置由人事处负责,干部的任免由组织部负责。建议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落实,并建立相应管理办法,完善相应考核机制。
  
  四、科学研究类
  1.学院要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避免内耗,要让每一个教师都能进入不同的教学科研团队,有事做,有活干。
  答复(科技处):科技处高度重视科研团队的建设,每年在“创新强校工程” 自主创新能力中安排大量经费用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科研团队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整体,今后,科技处在尊重科研规律的情况下,加强与人事处、学院的沟通,在团队组织机制、科技资源整合、后勤保障和科研创新氛围等方面为广大教师和团队提供更好的管理和服务。
  2.平台建设不能只瞄准国家级、省厅级的而忽视了校级的,刚引进的博士很需要校级科研平台。
  答复(科技处):科研平台是代表一所学校科研综合实力最显著的体现。我校目前拥有市厅级以上科研平台40个,其中省部级科研平台20个。所有科研平台均是在校级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建设起来的,学校从来也没有忽视校级平台的建设。各学院均建有“院所合一”的校级科研机构和三级实验室。新进教师要尽快融入学校科研氛围,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主动加入科研团队和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
  3.加强利用广东省海洋开发研究中心平台,促进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
  答复(科技处):广东省海洋开发研究中心与科技处同属学校二级单位,有具体的管理人员。科技处将加强与海洋开发中心的沟通,努力发挥海洋开发中心的作用,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服务。
  
  五、人事、师资管理类
  1.关于引进拔尖人才,应当考虑不同学科,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人才标准;应加强相应软件、硬件设施建设,如考核办法、实验室、住房等争取留住人才;要加强人文关怀,特别是对徐建军、宋之光等一批高层次人才的关心和支持;高度重视科研平台建设,团队建设和项目的申报,让引进的教师能够潜心研究,施展才华。
  答复(人事处):根据《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拔尖人才岗位计划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人事〔2013〕4号)文件精神,我校近5年来大力引进拔尖人才并提供优厚的待遇、良好的科研平台、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并积极协助他们申报国家、省部级人才项目。
  2.引进人才应考虑不同层次需要,科研教学应可以只从事其中一项;
  答复(人事处):我校引进人才程序如下:1、学院(部门)论证提交人才引进计划2、人事处汇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定3、报省人社厅审批4、公开招聘。根据不同岗位我校设有科研岗位,由于教师职务提升需要科研项目支撑,所以教师应当主动承担科研活动。
  3.人事处尽快启动已获职称人员聘任工作,同时执行最后一个聘期按职称聘任。
  答复(人事处):学校现已启动2017年聘期内岗位聘用调整工作。因2016年学校调整了部分学院设置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大部分学院的专业设置和人员有较大变动,发展规划和目标也有调整,学校需调整各学院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规模和结构后,才能进一步推进岗位聘用调整工作。人事处现已初步形成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规模和结构的调整方案,将尽快提交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4.应加大对高级教学科研人才的引进和奖励力度,提高博士教师比例,以提高学校办学的竞争力。
  答复(人事处):最近已发文《关于调整一般教学科研人员引进优惠政策的通知》(校人事〔2017〕17号),已大幅度提高引进人才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我校一直致力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近五年我校引进博士数量大幅提高。
  5.校医院人员老龄化严重,亟需引进人才,如引进非事业编制人员,提高其工资待遇,以留住人才。
  答复(人事处):现校医院有教职工36人,50岁以上的教职工有19人,平均年年龄为45岁,存在规模偏大和平均年龄偏大的问题。学校在第二轮聘期将对校医院进行科学设岗,满足学校医务工作需要。
  6.国家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没任命,也不设岗。建议按照建设标准来配备并发放相应的津贴。
  答复(人事处):是否聘任国家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应由组织部答复。如学校发文聘任,并明确岗位级别,人事处将按规定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
  7.建议教师的交通补贴从暗补改为明补。
  答复(人事处):人事处没有负责此项工作,建议转其他部门处理。
  8.建议将教职工伙食补助按标准统一发到个人校园卡上,月底使用不完的统一回收,避免个别人为了补助而象征性地消费刷卡。同时建议在海滨校区和霞山校区上下班人员也享有伙食补助。
  答复(人事处):针对湖光校区工作餐补贴试行以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学校将进一步调研,重新调整制定工作方案,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实行。

  六、资产设备管理类
  1.文传学院70多名教职工、2000多学生,仅四间办公室,无资料室。建议学校关注并尽快改善文传学院的办公条件,尽快建立文传学院的资料室,这是申报硕士点的必要条件。同时,学院团委、学生会、易班工作分站及教师均无办公场所,无法保证正常的资料存放、开展活动等需要。
  答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为改善文科类学院的办公条件,学校在教学主楼调整出了8间课室改为办公用房,并根据各学院的教师和学生人数在文科学院中进行调配,其中1间98平方米的教室调配给了文传学院,根据统计,文传学院现有办公用房702平方米(含钟海楼普通话测试站办公室78平方米、教学主楼415室雷州文化基地62平方米,霞山东1栋雷州文化研究所41平方米),其办公用房在全校中不是最少的,处于中上等水平。目前,除个别学院外,我校学院办公用房都不是太充足,学校也正在筹建文科楼,因此,请文传学院先在学院内部统筹安排办公用房,以改变功能用房不均衡的状况。
  2.学校商业中心等铺面的招标工作迟迟未开展,商业中心几近瘫痪,严重影响师生生活。
  答复(招标与采购中心):一、我中心是执行部门,而非决策部门。商铺是否招租,何时招租,是否执行招租任务等,我中心都服从安排,遵照执行。二、今年1、2月份,按学校部署、安排,产业办与我中心等部门准备好商铺招租工作,但是学校因故停止本次招租。
  3.主校区教工宿舍房租暴涨,导致主校区教师大多搬出,学校几乎成为一座晚上没有教师的空城。建议评估当前大部分学工人员因政策原因搬离主校区居住带来的安全稳定风险,同时考虑对晚上值班的学工人员给予补贴的问题。
  答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首先,学校租金不存在暴涨问题,租金是根据湛江市房管局指导价确定的,并与粤西几所高校的租金相当;其次,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我们是优先保证学工系统人员在湖光校区居住的,凡新进学工系统人员,我们100%保证在湖光校区安排住宿;第三,近来退房人数增多不是因房租问题引起的,湖光校区一套1房1厅的住房月租金才495元,近期退房是教职工根据住房补贴改革政策在权衡利益得失之后做出的决定;第四,学校近年来引进人才力度较大,2017年计划引进200多人,目前已陆续到校报到,湖光校区的住房远远不够,不会出现“空城现象。
  4.实验室投入经费和办学规模不成比例。之前学校总投入2亿元时,实验室投入经费2000万左右,现在总投入达到10亿元以上,实验室建设投入每年还是2000-3000万元。同时实验室场地少,实验设备配置低,立项项目的执行时间长,不能满足专业实验的建设要求。建议学校根据学生规模、专业性质,合理分配实验室建设经费到学院,由学院统一规划和使用。
  答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校在2011-2012年度共投入实验室建设(设备)经费2600万元,年均1300万元; 2013-2016年每年投入的实验室建设(设备)经费分别为1800万元、1390万元、2243万元和2123万元,年均1889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另外在2013-2016年间还有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对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共4100万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资金投入900万元。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的以上项目外,其他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例如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等还有对实验室建设方面的投入。2013-2016年,学校共投入约1.5亿元用于支持实验室建设,投入资金量大、增长幅度大。
  目前学校实验室(含校内实习基地)用房总面积为146676.1,生均实验场地面积为4.77。由于历史原因,实验室面积结构不合理,这几年学校注意到此问题,一直在与学院沟通协调进行调整。
  学院拥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决定权。学院在申请建设项目时,是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本学院实验室的配置。学校也充分听取了学院的意见。要解决部分实验室配置低的问题,还需要学院统筹规划,在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时充分考虑学院教学的实际需要。在《广东海洋大学货物申购与验收暂行办法》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年度发布的申购指南中都明确要求货物购置计划要适度超前、实用为主,部分学院并未按照要求执行。
  部分项目负责人不按照文件及通知要求准备及提交项目材料,项目建设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未能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进度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也是导致部分项目执行时间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5.改善教学条件,上大课的课室应安装空调。
  答复(综合服务中心):湛江夏天高温时间较长,上课教室温度较高,风扇降温效果不理想,如条件允许大教室装上空调,能为师生提供更为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确实是件好事。
  经统计,湖光校区144位以上的大教室共有40间(其中328位2间,250位10间,241位8间,144至160位20间),现位于主楼附楼的8间教室(241位)已有空调,还有32间大教室尚未安装空调。
购置安装32间大教室的空调估计需要投入经费约100万元,另外,由于教学楼教室原建筑设计没有空调安装项目,若安装空调,可能还要铺设空调专用电缆。因此,教室安装空调须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教务处、教育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和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共同调研论证可行的基础上,提出立项报告学校审批。
  6.学校办公用房调整回收后,要考虑如何充分利用,不能闲置浪费。
  答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校办公用房总的来讲是不足的,除了保证人员办公用房之外,业务用房相对短缺,本次办公用房调整的过程是统筹总的房源进行的,一些单位和部门调出来的房源同步安排给了面积不足的单位和部门,因此,不存在房屋空置的问题,至于其他校区空出的房屋,将根据学校确定的功能定位进行安排。

  七、后勤基建类
  1.校区交通车方面
  (1)建议改革学校上下班班车经营模式,统一发放交通费或适当提高课酬,额度以满足教职员工乘坐校车上下班应支付的费用为准,自驾车上下班的人员应取得相应补贴。
  (2)建议校区间点对点开车,走最短线路。只走主干道(如人民大道),不走楼盘。同时对学校交通车进行社会化改造。
  (3)确定增减上下班校车的站点应有合理的审批程序,建议增加“鑫海名城”上下班停车点的过往班车数量;校车海滨线的回程路线没有停靠城市假日站,建议增加;海滨校区1号线建议能在长沙假日——泰华大厦站之间增加江南世家站;校车线路设计,要考虑艺术学院下班乘车不便问题。建议保留霞山校区、录林校区发往海滨校区的上课车辆。
  (4)交通车管理办法要提出对司机的管理要求与规范,班车司机态度恶劣,投诉无门。
  (5)海滨校车的取消情况,要及时向教职工宣传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答复(后勤管理处):本条意见共有5个小点,主要是表达对规范学校交通车管理、公车改革和车改后交通费补贴发放问题。我处正在依据上级有关政策起草《学校上下班交通车管理办法》,其背景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   政策要求
  公务车改革的范围及对交通运行费的控制要求
  1、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16]85号、省委[2016]82号)文件的精神,以“厉行节约、保障高效、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为原则,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违规发放补贴现象……新增公务交通费补贴发放和公务交通报销额度等相关费用支出总额必须低于取消车辆对应的综合成本”。
  2、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教办6号)要求,《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粤教办函36号)的解释,对现有的校车“鼓励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使用需要,如因社会化交通保障能力不足或单位地理位置偏远特殊,需要保留班车的应从严予以认定,车辆保留类型应为大中型客车……校车作为业务用车范围,须明确管理办法”。
  3、依据上述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广东海洋大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厅待批),方案中费用的相关支出统计口径包括校车的运行费用(司乘人员费用、车辆购置费分摊、车辆运行维持费、车改补贴及交通费报销等)。节支率要求总费用降低7%以上(车改后与车改前相比),且在无客观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政策变化和办学规模扩大等)费用逐年要求递减。
  (二)车改补贴和交通费补助
  1、历届教代会代表要求全员参与的车改呼声较多,按照《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教办6号)要求,《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粤教办函36号)及事业单位公务车改革政策,高校公务车改革后车补发放范围仅限于学校主要负责人(即校长、书记),其他人员(政策解释含副厅职的校领导)“不配备公务用车也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2、我校地处郊区,教学场所和行政办公地点分布在霞山区、开发区、湖光校区,职工居住地点目前较为分散。学校提供交通工具是为了教学和科研及管理的正常进行的基本条件,并非福利或与工作量或职级挂钩的报酬,而且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明确规定 “严格禁止普遍发放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倾向”,因此上下班交通费发放或报销必须以实际乘车情况为依据,在职工上下班实行考勤系统及预约乘车系统等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定额发放交通费补助与制度相违背。
  (三)   学校上下班交通车运行基本情况
  1、车辆运行基本成本由上下班交通车人员、维持费、购置成本分摊构成,现有客车(含1辆中巴)14辆,租用社会车辆6辆。近三年年均运行费用(含购置成本分摊75万元、燃油、司乘人力成本、车辆维修、分摊管理成本等,不含停车场维护费用)约500万元。按照上下班乘坐人数计算人均交通费:在编人员2000、外聘及临时工约990,扣除在校区附近居住的临时工,居住校区人员折合计算约2600人,按平均300元/人月(9线车6元/单程, 双程12元*25天=300元)。则需要780万元,补贴的费用超过运行基本费用。目前学校以严格控制新增车辆,车辆缺口通过租用(租用车辆费用较高)解决。
  2、近年,职工居住愈加分散且要求新增站点和线路的诉求不断增长。我校上下班交通车站点设置多且覆盖面广,经过主要线路遍及四个区,其中霞山区22个主要站点,覆盖解放东路、人民大道南、友谊路、建设路、工农路、观海长廊、海滨道南、海宁路、海淀路;开发区12个主要站点,覆盖海滨大道中、人民大道中、绿华路、明哲路、乐山路;赤坎区及麻章区10主要站点,覆盖海滨大道北、人民大道北、海观路、军民路、康顺路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九二一路、跃进路、新华路、寸金路、金康路。主要站点之间距离约为0.3至0.9公里。按公交站点设置要求半径300米计算,在市区建城区内我校校车公里数为50公里以上(不含郊区路段及不重复计算线路),覆盖面积为32平方公里,按市区面积90平方公里计,校车覆盖近40%。现学校每天上下班车61台次,行车公里里程2700公里(含郊区路段)。我校千人上下班交通车拥有量为8辆(含租用车辆,按照2500人计算,未计算学生利用),湛江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为8.6辆)。
  3、部分线路一些时段乘车人数较少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车辆实行定编后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线路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教职工因新购住房的分散给学校上下班交通车辆的安排(车辆的更新和增加、站点增多、线路延长、乘车时间增加、司机安排等)增加了一定难度,尽管近几年多次调整上下班交通线路,增加了车辆,增设了站点,但无法满足所有居住分散职工的愿望。同时充分利用市内公共交通到达我校交通车停靠点。
  (四)   上下班交通车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1、逐步取消市区间线路。经了解所在地在广州市的高校、岭南师院、广东医学院,在市区间并未提供上下班交通车,来往郊区校区的乘车点(设在市区)在市区交通的主要干线。按照学校现有的后勤保障条件和办学经费使用效益,逐步调整线路和站点,对居住较为分散的职工或居住地离市区建成区较为偏远的职工,利用市内公交系统到达交通车候车点。
  2、逐步规范站点。在主要干线设置站点,缩短下班路途乘车时间。因交通管制、下班高峰期等,站点过多已造成部分职工路途耗时较长(赤坎有两条线路单程超过1小时,行驶50多公里)。
  3、乘车人员的范围限定,减少免费乘车。近年,学校是上下班客车会接到湛江市或周边单位(村小组)要求提供无偿服务申请,甚至还接到职工家属以班次不能满足及时方便出行的投诉。为此重申对乘车人员范围非常必要。
   2.建议学生实习用车由学校安排。
  答复(后勤管理处):学校财务预算对学生实习有专项经费,学生实习用车可由教学单位根据需要报综合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服务部协助安排,经费从实习专项经费解决。
   3.校内上下课高峰期,有汽车、电动车、电瓶车、自行车和行人一同出行,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建议一些路段禁止汽车通行,增加环校车;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避免交通意外,建议通过引进共享单车来解决学生校内交通问题。
  答复(保卫处):关于一些路段禁止汽车通行的建议,我处进行了实地考察,由于进出我校湖光校区车流量较大,每天汽车达到1500多辆次,电动车有4000辆左右,因校内没有大型停车场,一些教职工的车辆只能停放在路边或者是阴凉的地方,近期学校已在规划建设停车场,待建好后再对校内路段车辆的停放进行重新划设。
  由于受学生大量使用电动车的冲击,目前环校车经营公司已难以继续经营下去,增加环校车几无可能。目前,我校正在对电动车进行整治,具体见校保卫〔2017〕8号《关于在湖光校区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的通知》,逐年减少电动车,两年后全面禁止电动车校内行驶,届时再要求环校车经营公司增加车辆和提高服务质量。现阶段引进共享单车可能导致校内交通秩序更加混乱,电动车整治行动结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引进。
  答复(后勤管理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属于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全力配合保卫处搞好校园交通安全标志牌、减速带、安全提示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4.关于民生民心工程建设,近几年来只是流于表面,具体实施少。建议学校把遇到的问题公开,向全校师生展示进度。如霞山校区职工宿舍电梯安装问题,很多工作应当由学校出面做,而不是让住户自己去解决。
  答复(基建处):第一,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很好,但提案涉及的问题过于笼统、广泛,牵涉的部门较多,基建处难以做出回复,如果勉强回复,可能又是“流于表面”。因此,建议将相关的项目具体化,由相关的职能部门回复。第二,关于霞山校区职工宿舍电梯安装问题,已安装投入使用的霞山校区东八栋西单元的用户曾于2015年11月份向学校提出过,同年12月10日上午,陈泽球副校长在湖光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学校已售教职工住宅楼加建电梯协调会,提出了有关意见并报经校长办公研究,请大家查阅相关会议纪要和文件,如《广东海洋大学已售住宅楼加建电梯管理办法》(校〔2014〕11号)、《关于公布加建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通知》(校办〔2014〕4号)等。第三,建议大家向霞山校区东八栋西单元的业主取经。第四,基建处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认真审核加建电梯的报建资料,积极配合和协助业主加建电梯工作小组做好电梯工程立项、设计、规划报建等工作。第五,工会常务副主席是学校已售教职工住宅楼加建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我们将在主任的指导下,努力协助做好加装电梯的相关工作。
  5.建议学校考虑如何合理利用海滨校区、霞山校区和绿林校区现有公共资源。如学校公共活动场所(运动场所等)、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应当实行收费管理等。
  答复(保卫处):自2011年起,我校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和绿林路校区陆续对车辆停放实行收费管理,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标准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在校区内停放的校内和校外车辆,分临时和固定停车两种类别实行不同标准收费,所收的场地管理费每月如数上缴学校财务部门;学校公共活动场所(运动场所等)的使用管理各有归属。
  6.文科教学实验楼从2012年开始规划至今,还在规划当中。建议加快建设速度,解决文科类学院发展的瓶颈。
  答复(基建处):2015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启动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立项建设工作,党委常委公第100次会议也研究通过,基建处也组织编制了项目建设书初稿。但受同期启动的湖光校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及项目选址、建设规模等的影响,申请立项的各项工作无法开展。
  在校领导的积极协调和推动下,目前,湖光校区总体规划修编方案已通过省教育厅的初审和湛江市城市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论证,现已进入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审批环节,现己公示。湖光校区总体规划修编获得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审批后,基建处将尽快完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报告,组织资料向省向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申请立项。
  7.图书馆建设既要提高智能化建设程度,也要考虑馆舍空间的建设。建议尽早建设湖光校区第二图书馆,解决已经突出的馆藏空间矛盾。
  答复(基建处):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生均图书馆规划建设指标1.5平方米计算,我校图书馆面积缺口约为2万平方米,在编制校园基本建设“十三五”规划时,学校曾考虑将湖光校区第二图书馆纳入规划建设项目。但综合考虑实验实训和教学科研等生均行政用房指标缺口(约10万平方米)、学校的财务状况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后,最终将第二图书馆项目推后。
  8.要加快西区学生活动中心的建设力度,建议把体育馆改造成集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大型赛事的综合馆。
  答复(基建处):问题一,2015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启动西区学生活动中心立项建设工作,党委常委公第100次会议也研究通过,基建处也完成了项目环评工作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但受同期启动的湖光校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影响,无法组织材料向省向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申请立项。目前,湖光校区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已进入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审批阶段,待审批通过后,西区学生活动中心可立即向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申请立项。
  问题二,学校已做出将湖光校区体育馆主场馆改造成集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大型赛事的规划,并列入《2017-2021年基本建设规划》的改造项目,将于2018年启动立项建设。

  八、校园文化类
  1.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师生了解艺术学院,享受艺术教育成果,发挥艺术学院的资源优势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答复(宣传部):关于艺术学院宣传问题,据统计,去年至今,该学院在校园网主页新闻栏上稿33条,全校二级单位的平均数是20条,该学院在主页的出镜率远超一般单位;同期,该学院在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的信息推送量达到79条,在学院中更是一枝独秀。但我们也注意到,学院在学校主页公开发布的信息以演出活动为主,立德树人、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学术交流方面的信息偏少。对此,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艺术学院的联系与沟通,帮助该院改进学院层面的新闻报道工作,进一步调动本院通讯员的写稿和荐稿的积极性,拓展新闻报道的覆盖面。同时我部将进一步改进采编人员对学院重大活动的报道工作,在拓展报道面、增强报道强势和传播力上下功夫、见实效。
  2.建议加强治理商业性标语的张贴和悬挂。
  答复(宣传部):关于商业性标语的治理问题,我部一直严格执行《广东海洋大学宣传标语张挂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履行直管区域(校内主干道、教学、科研、实验及行政办公等区域)标语张挂审批和标语巡查职责,禁止在辖区内张挂纯商业广告性质的宣传标语。然而,受利益驱动,一些商家在非商业区偷挂商业广告标语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后,我部将进一步加大直管区域的标语巡查力度,同时督促生活区标语的审批和巡查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共同维护大学校园应有的文化氛围。

  九、行政管理类
  
1.行政办公效率较低。建议学校开展内部控制管理建设,结合整改和新形势的要求,对办事规则开展流程再造,明确权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物资采购的工作效率,整顿校内不作为的风气。
  答复(校长办):学校计划年内调整优化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科研机构、教辅机构、后勤机构以及教学系的设置,进一步理顺关系,衔接职能,明晰责权,构建与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相适应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增加新的督办手段,校长办已开发OA新功能模块,拟将校长办公会决定要办理的事项在OA上流转,便于大家了解责任部门的办理进度,让办理部门接受监督。
  2.学校已建立完善许多制度。建议强化制度执行力,优化管理机制。
  答复(校长办):制度要严格执行才能发挥作用。校长办将向学校建议尽快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提高干部执行力。同时建议代表提意见时最好具体明确有学校哪些制度在哪些方面没有很好执行,以便有针对性地抓好督查督办,更好地监督落实。
  3.切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若干意见》,将管理中心下移,激活二级教学单位办学自主权。
  答复(校长办):待省文件正式下发后,学校将制订相关配套文件,在试点学院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放权力度。同时也将向学校党委建议配齐配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办公室管理人员,让学校将相关权力下放后,学院能接得住,用得好,管得好。
  4.建议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学校涉海科研团队与船舶服务公司商议设立公共航次,达到节约开支,仪器设备共享和合作交流的目的。
  答复(校长办):学校已指定由科技处负责协调有关涉海科研团队与船舶服务公司设立公共航次事宜,并在2017年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中安排了300万元海洋调查科考船租用专项经费。

  十、工会工作类
  
1.二级工会很难开展活动,主要问题是经费使用限制大,不利于开展活动;2016年累计结余60多万元,可否分到各二级单位开展活动。
  答复(教育工会):随着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的进一步发展,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越来越明确,越来越严厉,这是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新常态,也是工会工作必须适应和遵循的准则。学校工会工作管理重心下移后,部门工会一个重要职责就是要在活跃工会会员生活的同时,适应这种新常态,旗帜鲜明地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2016年工会经费结余60多万元,预算用于2017年会员生日慰问。2017年校工会下拨部门工会活动经费67.62万元。
  2.工会组织的活动要考虑参与性,每次均几个人参加,没有一个观众。建议增加参与度、趣味性高的项目,不要每一次运动会都成为学生的旅游假期。
  答复(教育工会):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从来没有限制会员参与。相反,工会一直动员会员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同时也注意并同时提醒各部门工会要提高活动的思想性和趣味性,为此,各级工会及工会干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务。
经调查,在工会举办的活动中,“没有一个观众”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另外,运动会期间学生是否去旅游,与工会组织活动没有相关性。
  3.师德评选条件应考虑教师缺编、师生比及承担的工作量。
  答复(教育工会):教师缺编、师生比、教师工作量是人事及薪酬管理考虑的指标。师德评选的条件是教师职业道德、个人素质的集中体现,两者在不存在直接关系的前提下,不宜作为衡量师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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